互為主體性是現象學哲學裡的一個重要的概念,也是在當代心理學中同理心理念的由來。互為主體與同理的概念也因此在親職教養上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當父母的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就是當孩子面對一個相對陌生的經驗,例如摔壞了一個杯子時,她/他會注視著父母親的表情與反應,來決定她/他後續會有的行為表現。這便是一個父母的主體性進到孩子心靈世界的時刻。如果您的反應是驚慌失措,孩子接下來的反應便會是放聲大哭;如果您的反應是老成自在,孩子就跟著以輕鬆的姿態面對,也因此在人生中少了一條陰影。

舉例來說,我的孩子於國小二年級的時候在安親班與一位五年級的孩子打架,原因是那位大孩子經常欺負其它年幼的孩子。這便是一個親子之間互為主體的時刻。簡單的說,我們要能夠透過孩子的眼光,去接納與關懷孩子的生活經驗。他為了一位弱小的朋友,而起身反抗一位身材年紀都更為高大的孩童,他的經驗必然是充滿了情緒上的驚慌與恐懼,以及由於缺乏線索去認知這樣一個事件而引發的焦慮。而您為人父母的主觀經驗是擔憂害怕與自責,同時又肯定孩子有正義感與勇氣的天性。孩子除了迫切地需要您的情緒關懷之外,更需要透過您的眼光與引導,去為他的經驗作出一個詮釋。而這一切正意味著孩子需求您的帶領,來認識與形塑他的人生。

   用棒球主審裁判的姿態,可以讓我們更容易理解何謂互為主體性。當您站在您孩子的身體後方,採取了主審裁判的那種姿勢時,您便會更容易地從您孩子的觀點與視野來認識他的經驗—他為了維護自己的朋友而正面對著一位比他高大強悍的孩子,他應該是體驗到極度的害怕與面對威脅與傷害的恐懼。這就是需要您來加以同理的地方,在從孩子的主體經驗中,您覺察到他應該會有的情緒—焦慮、恐懼與害怕。這時您將孩子的經驗回饋給他,讓孩子知道您知道他的害怕情緒,孩子就會立即感受到您的同理與關愛。

   互為主體性—接下來就是交換位置。這一次則是假定讓您的孩子來站在您的身體後方,採取棒球主審裁判的姿態,透過您的主觀視角與判定好球或是壞球,來幫助他認識自己的行為與人格特質。您對您的孩子說,您看見了他的勇敢,看見且願意幫助被為難的朋友去面對挑戰,是個既有愛心又有勇氣的孩子。同時,您開口說出您極度地擔憂他的安危,擔心他在類似的衝突事件裡受到傷害。孩子會因而認識與肯定自己的正向特質,並且再一次地感受到您的關懷與親密。

   這就是互為主體性。父母親透過情緒、認知與行為上的同理,來幫助孩子認識自己。您同理他的情緒感受,同時將您最真實正向的經驗與理解回饋給您的孩子,讓他會感受到您的肯定與關懷。您的能夠互為主體,正是孩子在未來的生命裡能夠懂得愛惜自已、關懷他人,且活出正向與積極的最佳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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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利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