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還原的主要目的是探索經驗/現象的本質。探索自身經驗現象的結構,或者由研究者/分析師尋求他人所描述的經驗/現象內的結構。本質乃由意識中的想像/直觀給出,並非由事物的事態特徵的變化來獲取。胡賽爾稱呼此一分別與明晰的過程為本質還原。其具體的作法是藉由想像變形。Kockelmans描述了這個過程為
先任意取得一個事物在知覺或者想像上的一個例子,藉由記憶、調對所知覺物的調節,尤其是用刻意的想像來變化所探究的現象,在已經本然的改變了該現象之前止步。找出現象中一組複雜、不變與必要的特徵,該項事物的每一個個體所擁有的特徵。
暫不討論有關於本質還原在方法論上的一些爭議。存有現象學所認定還原具有一下的幾項特徵:獲得的本質是在生活世界中有意義的關聯。
1. 心理學接受本質的可變性,以找出有效的本質—實質的意義為目的。換言之,不存在具有存有上不變的本質,卻存在於多元脈絡底下所展現的多重意義。
2. 不著重在意識中探索靜態與恆久的本質,而是在認識論的處境下,由看待事物的命運來探索其本質。
3. 現象學是一個「此在」(Dasein)理解與展現其「置身」的活動,而理解無不是詮釋。對於生活世界結構的覺知沒有純粹的直觀可言,總是有先入為主的概念。理論上我們永遠不可能完成所謂的現象學還原。
4. 在詮釋理解的脈絡下,愈發地澄明了語言的真義。語言不再是一組既定的描述詞彙/工具,而是在詮釋的當下,一個理解、轉化而接生存有的行動,藉著語言,存有物的存有(Being of beings)才得以得到顯明。遵循與接受語言乃是用來顯明此在(Dasein)的正在(to exist)此一路數;現象學者便開始以極其細微地捕捉人類心靈生活的特徵為本業,且其寫作當中從此充滿了隱喻的話語。
存有是理解的存有,理解是此在對其存在的詮釋,存有現象學者以此在的正在(詮釋)作為此在存在現象的本質,存有現象學者開始專注於詮釋此在對其自身的詮釋,存有現象學因此在本質上是一門詮釋現象學,且在兩重(此在的與現象學者)的詮釋中,二者皆大量的使用與依賴隱喻的話語。
而如此一般的現象學工作,正好與榮格的工作取向有極高的相容性。榮格將自然科學及其態度置入括號,正表現於他將人的夢境、畫作、精神症狀與行為從科學世界帶回到人的生活世界。他將這些人類的心靈活動視為文本,而導入了詮釋學方法。
榮格經常性的反思他所採用的方法。當他於1914年與佛洛伊德決裂時,他認為他所用的是「建構的」(constructive)方法,他反對將一物以它物進行化約,唯一可以接受是類型上的化約。
1916年榮格正式宣稱詮釋學作為其「建構法」的方法論基礎。榮格(1916)說
詮釋的本質就是增加一個象徵的隱喻與意義。剛開始由病人隨意而主觀地給出比喻解說,之後再藉由分析師的整體知識來獲得客觀的比喻。這個程序將可以擴大與豐富那個象徵,其最終的產物將是一組極為複雜與變異的圖像,在最終能夠被化約為其內在本質的變形。
榮格尋求心靈生活的文化(集體)的意義而不再只是作生物上的化約,他應用了詮釋學來追索前於文藝復興時代的各種神話傳說與人類心靈生活之間的關聯。詮釋學幫助榮格重新找回人類的靈魂(soul)。榮格對採用詮釋學的方法來分析聖子、聖靈、超越、三位一體和彌撒等的現象。他擴大了認定這些現象為反映紀錄人類心靈生活的文本。聚焦於人類心靈生活,榮格的詮釋學便立即轉身成了存有詮釋學,人的病態行為、身體症狀、愛情、治療關係以及夢境內容都可以被視為有待詮釋的文本。這些文本給出心靈生活的重要意義。
在1935年的Tavistock講座裡,榮格深入地描述了他的方法,並稱之為「擴大法」(amplification)。榮格先是批評自由聯想會引導作出遠離現象的詮釋,而擴大法在有意的控制之下,則是盡量地提出與累積分析師個人經驗與社會文化知識在一個現象/經驗上的隱喻。
本書的作者Roger Brooke認為榮格的擴大法在本質上類似於胡賽爾的想像變形(imaginative variation)。兩者皆著重於嘗試找出一個現象經驗可能意義的概略範圍;顯明現象顯露意義的情境脈絡;然後無限的回復至現象的核心來獲取其本質性的意義。
原來,胡賽爾的想像變形「imaginative variation」與榮格的擴大方法「amplification」在概念與操作上相近。兩者都是藉由控制下的想像與來界定一個現象經驗的意義疆界,界定不同脈絡底下,一個現象所可能蘊含的多元意義;再於多重意義的萬流歸宗下,找出這個現象的核心/本質(意義)。